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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07-10 15:23

    一、服務對象 

    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的服務對象,經照顧管理專員家訪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以上者,符合購買或租賃輔具條件。
     

    二、補助內容

            (一)輔具服務EA01~EH05

            (二)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FA01~FA21
     

    三、資格限定

    不適用於住宿式機構之服務使用者。
     

    四、補助項目

    依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給付-給付額度40,000元/3年
    部分負擔-一般戶30%、中低收入戶10%、低收入戶0%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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