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計畫自113年10月1日起分階段開打,第一階段對象於113年 10月1日開打,第二階段對象於113年11月1日開打,至疫苗用罄止, 惟倘疫苗短缺,將另行公布開打日期。 階段順序 實施對象 第一階段 (10/1起)
⚫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
⚫ 65歲以上者
⚫ 55歲以上原住民
⚫ 安養、長期照顧(服務)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 所屬工作人員
⚫ 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
⚫ 孕婦
⚫ 具有潛在疾病者,包括(19-64歲)高風險慢性 病人、BMI≧30者、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 者
⚫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
⚫ 幼兒園托育人員、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 人員(保母)
⚫ 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高職、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
⚫ 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 第二階段
(11/1起) 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